撤诉其实就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一种表现,它主要分为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这两种情况。而且在不同的程序里,能撤诉的时间也不一样。
在民事诉讼时,如果当事人要申请撤诉,得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来。只要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大多会裁定准许的。要是出现原告收到传票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这种情况,就会按撤诉处理。
刑事诉讼中,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在法院宣告判决前,能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自诉。但公诉案件就不一样了,一般是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撤诉。在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觉得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就可以撤销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要是证据不足等,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也相当于撤诉;到了审判阶段,要是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等,能要求撤回起诉。
行政诉讼中,要是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了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后申请撤诉,这种情况下,是否准许得由法院来裁定。
除了刑事公诉案件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在法院判决宣告前,当事人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