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少交,关键看房屋是否已交付、合同约定及当地政策:
1. 若新房尚未交付:物业费通常由建设单位承担,你暂不需交纳。若开发商已通知交付而你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则可能从通知交付日起由你承担。
2. 若已交付但一直未住:仅以“没住”为由拒交,一般难以得到支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3. 可能少交的情形:若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合同明确约定空置房可打折,或河南省、濮阳市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对空置房有减免规定,你可按约定或规定主张少交。若物业未按约提供服务、服务存在重大瑕疵,也可要求核减相应费用,但需用照片、报修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
建议先查看合同和当地收费文件,向物业书面报备空置并申请优惠;协商不成可向住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或诉讼。若房屋未交付,不要以业主身份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