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的职工,过几年后辞职仍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后续可能医疗费用的补偿;用人单位则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偿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下降的情况。这些待遇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
在辞职时,要遵守相关程序。通常要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这两项待遇时,得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这两笔补助金都得由用人单位掏腰包。
如果有相关疑问,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