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到期后有没有赔偿,得看具体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按照或者提高原来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被派遣劳动者续签合同,可劳动者不同意续签,这种时候合同结束了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打个比方,派遣单位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等提出续签合同,但是劳动者不答应,那这种情况就没有赔偿。
2. 如果是下面这些情况,用人单位就得给经济补偿。一种是除了用人单位按原条件或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之外,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就结束的情况。也就是说当派遣单位降低原来合同的待遇来提出续签,像降低工资或者增加劳动强度,劳动者拒绝续签,这时候派遣单位就得给经济补偿。还有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因为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到了不再继续经营等,导致劳动合同结束的,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
3.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