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中,大家可能会遇到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根据《民法典》,合同解除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有两种。一是双方商量好,都同意解除,合同就能解除;二是双方事先约定好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个条件出现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就能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有几种情形。因不可抗力没办法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到之前,一方明确说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用行动表明不履行;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催了之后在合理时间还是没履行;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像那种持续履行债务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随时解除,但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
如果一方想依法解除合同,得通知对方,合同从通知到对方时解除。要是通知里说债务人在一定时间不履行债务,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没在这时间内履行,合同就从通知载明的期限满时解除。要是对方对解除合同有意见,双方都能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一方没通知对方,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可的话,合同从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到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