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返还合伙财产纠纷的被告,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在合伙已经清算,且明确各合伙人应返还的财产份额时,若有合伙人拒绝返还财产份额,那么就以该合伙人为被告。因为他有义务按照清算结果返还财产,不返还就涉及违约或侵权,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返还责任。
要是合伙还没清算,就得先开展合伙清算。要是合伙人在合伙事务执行主体上存在争议,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事务时,可能有侵占、挪用合伙财产的行为,这时可以把该合伙事务执行人列为被告,要求他配合清算并返还财产。
对于合伙企业解散后的财产返还纠纷,由于合伙企业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所以要把合伙企业列为被告。先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财产不够的部分,再由合伙人按规定承担。
总之,确定被告要结合合伙的具体情况、财产占有状态和相关法律关系,以保证原告合法权益和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