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买卖里,当合同实际履行时,意味着买卖双方基本完成合同约定的主要任务,像卖家交了房子,买家付了房款。正常来说合同顺利履行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就结束了。不过实际履行中会碰到各种情况,处理办法也不同。
要是合同履行得顺顺当当,没任何纠纷,那买卖双方就接着按合同约定做后续的事情,比如去办房屋产权登记,让房子真正属于买家。
但要是卖家交的房子有质量毛病,这时候买家可就有权利找卖家麻烦了。按照合同规定,买家能让卖家把房子修好、换套没问题的房子,或者让卖家赔偿自己的损失。要是房子质量问题特别严重,根本没法正常居住,那买家还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
要是买家没有按约定给钱,或者付款的时间晚了,卖家也不含糊,可以让买家把剩下的房款补上,还要算上逾期这段时间的利息。另外,卖家还能按照合同规定,让买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话,卖家甚至能提出解除合同。
要是遇到了天灾之类的不可抗力,或者是不能怪买卖双方的事情,让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比如说自然灾害把房子给毁了,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这时候买卖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是变更合同内容还是干脆解除合同。
要是双方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样,起了争执,那就先心平气和地协商。要是协商不出结果,就按照合同约定的办法来处理。可以去申请仲裁,也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让专业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来给个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