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示价和结算价不一样,这其实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对此都有规定。要是商家这么干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让他们改正错误,还会没收他们多赚的钱,并且会根据情况,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要是商家没有多赚的钱,也会被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况特别严重,商家会被责令停止营业进行整顿,甚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有的商家故意把商品标低价,等结算的时候却按高价收钱。要是消费者发现了,向监管部门投诉,经过调查,商家确实这么干了,那就会受到上面说的这些处罚。
所以,消费者要是遇到标示价和结算价不一样的情况,也别慌。可以把购物小票、商品标价签这些证据保留好,然后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这个问题,或者直接拨打12315投诉,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