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和生活里,工伤认定的事儿和大伙利益密切相关。咱们来聊聊开车时为避让突然窜出的狗摔伤这一情况的工伤认定问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要是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那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这里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判定要素,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二是“交通事故”。
什么算“交通事故”呢?按照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都能称为交通事故。像开车时为避让突然窜出的狗而摔伤,就属于车辆在道路上因意外导致人身伤害,是符合交通事故范畴的。
再说说“非本人主要责任”。要是机动车司机为避让狗,采取了合理的避让措施后摔伤,一般来说不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不过,最终是否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得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说了算。要是认定书显示当事人不是主要责任,那就有机会认定为工伤。要是拿不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被认定为本人负主要责任,那可就没法认定为工伤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上下班途中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让交通管理部门来进行责任认定,尽量保留好现场证据,这样对后续的工伤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