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侵权案件里,很多人以为管辖地只能是原告所在地,其实并非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打侵权官司,可到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侵权行为地又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就信息网络侵权而言,侵权行为实施地指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的住所地。这意味着作为被侵权人的原告,其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但这不是唯一的管辖地。
另外,要是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原被告双方通过书面协议选好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方的法院管辖,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的这个管辖是优先适用的。
所以,互联网侵权案件的管辖地不只有原告所在地,像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等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具体由哪个法院管辖,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