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就是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情况,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构成被迫离职,得满足下面两个关键条件。
首先,用人单位得有法定过错行为。比如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工作环境有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却不进行改善;没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像拖欠、克扣工资;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干活,或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危及到了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其次,劳动者得基于这些过错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有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而且这个想法是因为用人单位的法定过错导致的。一般建议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通知里明确指出单位的过错,以及自己要解除合同的想法。
要是符合这些要求,劳动者被迫离职后可以依法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