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立案到开庭具体要多久,但有一些其他时间限制可供参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在五天内做判断。要是觉得这案子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然后通知申请人;要是觉得不符合,就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且说明为啥不受理。
仲裁庭会在开庭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日子和地点。要是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能在开庭三天前申请延期开庭,不过是否准许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决定。
还有,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正常情况下要在受理仲裁申请那天开始算的四十五天内结束。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也会书面通知当事人,不过延期最多不能超过十五天。
在实际情况中,从立案到开庭要多久,和案件复杂程度、仲裁委手头的案件数量等都有关系。简单的案子可能几周就能开庭,复杂的案子说不定得好几个月。要是超过时间还没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这个劳动争议的事儿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