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里的缺席裁决,通俗来讲就是在一方当事人不按规矩来,无缘无故不出庭或者没得到允许就中途离场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对缺席的那一方可是相当不利。
先说说申请人。要是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去开庭,或者没经过仲裁庭同意就中途跑了,仲裁委就会当作你主动撤回了仲裁申请。这就好比你自己把维权的机会给扔了,要是之后又想仲裁,就得重新提交申请,麻烦得很。
再看看被申请人。要是被申请人收到仲裁庭的书面通知后,没正当理由却不出庭,或者中途擅自离开,仲裁庭就会进行缺席裁决。因为被申请人没参加庭审,像举证、质证、辩论这些为自己说话的机会都没了,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就难如登天。仲裁庭只能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说法来判断,如果申请人证据充足,仲裁庭大概率会支持申请人的请求。到时候,被申请人可能要支付工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费用。要是被申请人不履行裁决,申请人还能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日子可就更不好过了。
所以说,大家一定要重视劳动仲裁。要是实在没办法参加庭审,就得提前和仲裁委说明正当理由,申请延期开庭,别让自己吃了缺席裁决的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