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执行中,很多人以为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就没法继续执行了,其实不是这样。正常情况下,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间是2年,这个时间怎么算呢?如果法律文书里明确说了履行时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规定分期履行,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文书里没规定履行时间,就从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
要是超过2年才去申请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对申请执行的时间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要是发现异议合理,就会裁定不执行。不过,要是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这2年的时间就能重新计算。比如说,债权人找债务人要过钱,或者债务人答应还钱,这些都能让时效中断,从发生这些事的时候起,申请执行的时间就重新开始算了。
就算超过了2年,而且也没有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如果对方没提时效的事儿,法院也不会主动用这个时效规定来裁定不执行,执行程序还是能正常走。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债权人要多留意时间,在2年的申请执行期内及时申请。要是快到时间了,就赶紧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让时效中断。债务人呢,如果对方申请执行超过了2年,并且不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就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