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时,咱们是能主张交通费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有人侵权导致他人人身受伤或者财产受损,侵权的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费就属于受害人因为这起侵权事件产生的合理费用。
要是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受害人以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去医院看病或者转院治疗,实际产生了交通费用,那受害人就可以要求责任方来赔偿。判断交通费合不合理,一般得看有没有正式票据,而且票据得和看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对得上。
要是事故只造成了财产损失,在车辆维修期间,受害人没办法继续用事故车辆,这时候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能找全责方赔,像合理的打车钱、租车费之类的。
咱们要是主张交通费赔偿,得把相应的票据留好,当作证据。要是和对方就赔偿的事儿谈不拢,还能走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