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即便申请人手上没有证据,也不用着急,有不少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些证据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像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这些,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要是用人单位不肯提供,那它就得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当申请人没办法拿出这些证据时,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申请人还能去收集间接证据。比如说找同事帮忙,让了解情况的同事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工作中产生的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能证明和工作有关的沟通情况,也可以作为证据。工作里的文件、通知等书面材料,同样能派上用场。
如果担心证据以后会没了或者很难再拿到,申请人可以在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之后,提交证据保全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把申请提交给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处理。
要是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自己收集证据,申请人可以写书面申请,让仲裁委员会帮忙调查收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就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比如保存好工资条、工作邮件等。这样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就能更轻松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