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放弃诉讼权利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这个承诺是当事人自己真实想这么做的,不存在被欺骗、胁迫,也没有重大误解等能撤销承诺的情况,同时还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和社会公序良俗,那通常是有效的。
为啥呢?因为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自己能自由决定怎么处理的私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想怎么处分都行。就像在合同纠纷里,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其中一方承诺不再就这个纠纷去法院起诉,只要符合前面说的条件,这个承诺就是有效的。
不过,要是承诺放弃诉讼权利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别人的合法权益,那这个承诺就无效。举个例子,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受害人被侵权方威胁,答应放弃起诉,这会让侵权方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个承诺自然就没效力。
还有,如果承诺放弃诉讼权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也会被认定无效。比如在劳动争议里,用人单位拿不发工资威胁劳动者,让劳动者承诺放弃就工伤赔偿去法院起诉的权利,这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规定,承诺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