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被敲诈勒索后被迫打了借条,这种借条其实不是当事人心里真正想写的,在法律上属于可以撤销的行为。
从民事方面来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一方或者第三方用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自己真实意愿做了民事行为,受胁迫的一方能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被敲诈勒索打借条的人,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能撤销的理由那天起一年内,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借条。借条一旦被撤销,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从刑事方面看,敲诈勒索别人写下借条,要是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进行恐吓、威胁或要挟,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就算借条上的财物还没拿到手,只要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让被害人害怕然后写了借条,也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既遂或者未遂。
要是遇到这种被敲诈勒索打借条的事,当事人得赶紧收集被胁迫的证据,像录音、录像、证人说的话这些。然后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也能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人可能以为没拿到钱就不算犯罪,这其实是个认知误区,只要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