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质押其实就是权利质押,这里面会涉及合同履行和担保物权实现等法律问题。要是质押的财产也就是权利没了,由此产生纠纷,诉讼时效得按照《民法典》的一般规定来,是三年。
这三年从啥时候开始算呢,就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损,还知道是谁害自己受损的那天。打个比方,在质押合同里,出质人知道质押权利因为质权人没保管好没了,而且也明确是谁的责任了,从这天起就开始算诉讼时效。不过呢,如果从权利受损那天开始算超过二十年了,法院就不管了。要是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延长。
要是因为质押权利丧失去打官司,当事人得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像质押合同、权利凭证、权利没了的证明这些都得留好,这样才能在诉讼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一定要多留意诉讼时效,别因为过了时效,最后赢不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