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的交易中,定金是常见的债权担保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能约定一方给对方定金来担保债权,不过定金合同得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才成立。
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有上限,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比如,主合同标的额是100万元,那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元。若交付的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按定金规则处理。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要是收受定金一方出现同样情况,就得双倍返还定金,但适用定金罚则的部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大家在涉及定金的交易时,要注意定金数额的限制,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如果遇到复杂问题,建议精准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