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务人员在工作时受了伤,医疗期是否发工资,关键得看当初签的劳务合同是怎么说的。劳务关系和大家熟悉的劳动关系不一样,它可不适用劳动法里有关工伤和医疗期工资的那些规定。
要是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后,会有停工留薪期。在这段时间里,用人单位得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给劳动者发工资。但劳务关系是基于双方签的劳务合同,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劳务人员受伤在医疗期内,接受劳务的一方要支付工资,那么接受劳务方就得按合同来付钱。可要是合同里压根没提这事,从法律角度讲,接受劳务方就没有必须支付工资的义务。
但要是劳务人员受伤是接受劳务方的错造成的,劳务人员也不用着急。可以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要求接受劳务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里可能会有医疗费、误工费等。这里的误工费就能补上劳务人员因为受伤没法工作而少挣的钱。
给劳务人员的法律建议是,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医疗期工资等条款写清楚,避免后续出现纠纷。如果确实因为接受劳务方过错受伤,要及时收集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