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责任主体,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若用人单位依法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中,丧葬补助金通常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若干倍。
若用人单位没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就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用人单位要自行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赔偿。
特殊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指派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具体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认定。
遇到工伤死亡赔偿问题,建议先确定劳动关系,再看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若未缴纳可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