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将其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孕妇遇到单位要求主动辞职的情况,有这些解决办法。
孕妇要明确拒绝。因为自身权益受法律保护,所以要向单位表明不主动辞职的态度,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像邮件、函件等,方便留存证据。
要收集证据。如果单位找各种理由施压,让孕妇主动辞职,孕妇得留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书面通知等,这些在后续维权时非常关键。
可以和单位沟通协商。孕妇跟单位指出其要求主动辞职的行为违法,要求单位停止这种不合理的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要是沟通协商没用,孕妇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