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申请劳动仲裁,充足且有效的证据是胜诉的关键,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需要准备的各类证据。
身份证据是开启仲裁的基础,申请人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这就像咱们去银行办业务得证明“我是我”一样。同时,还得准备被申请人也就是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这能明确对方的“身份”。
劳动关系证据是重中之重。有劳动合同最好,它就像一份“关系说明书”,直接证明你和单位的雇佣关系。要是没有书面合同也别慌,工资支付的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就像一个个“小线索”,能把你和单位联系起来。在试用期,考勤打卡记录、工作邮件就像你的工作“足迹”,也可以证明你在这工作。
涉及工资争议时,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就像是你的“工资账本”,能清楚显示你的工资数额和发放情况。如果主张加班工资,加班通知、工作成果资料、同事证言等就是你加班的“见证者”,能证明你确实加过班。
要是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而仲裁,用人单位的解除通知、沟通的聊天记录和录音等就是他们违法解除的“把柄”。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准备证据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真实、合法,而且相互之间有关联,就像搭积木一样,各个证据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让你的诉求更有说服力,增加胜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