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就是员工因为用人单位有特定的违法行为,没办法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这些情形就属于被迫辞职的条件。
首先是用人单位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工作中没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让劳动者身处安全风险之中。
再者是用人单位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像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等情况都算。
还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要是不缴,员工就有权被迫辞职。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还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也构成被迫辞职条件。比如在制度里设置不合理的罚款条款,或者限制员工合法权利。
如果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让员工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那这合同就是无效的,员工也能被迫辞职。
另外,用人单位要是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到劳动者人身安全,员工同样能被迫辞职。
要是员工因为这些情形被迫辞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