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动仲裁里,15 天的起算当天算不算,得看具体情形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说法,期间开始的那个时刻和当天,是不算在期间内的。就劳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 15 天起诉期限来讲,开始的当天不算,要从第二天开始算。打个比方,要是当事人在 1 月 1 日收到裁决书,那起诉期限就从 1 月 2 日开始,到 1 月 16 日结束。
2、要是期间结束的最后一天正好是法定休假日,那就把法定休假日过后的第一天当作期间结束的日期。也就是说,要是这 15 天的最后一天赶上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了,起诉期限就会往后延,延到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当事人得把起算时间弄准确了,在规定的时间里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错过了起诉期限,可能就没办法起诉了。要是不确定起算时间或者起诉期限是多久,可以找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这样能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