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要是一方不让另一方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和孩子联系,这其实就是侵犯了没直接养孩子那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离婚之后,没直接养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是有权利去看望孩子的,另一方得配合。
2、碰到这种事儿,不妨先好好商量一下。大家把看望孩子的方式、时间这些细节说清楚,电话看望孩子具体咋安排也定下来。好好沟通着解决问题,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也能少闹点矛盾。
3、要是商量不出个结果,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打官司的时候,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有看望孩子的权利,还有对方不让自己看孩子的事儿。像离婚协议、和对方聊看望孩子事儿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这些都能当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看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
4、要是对方不按照法院关于看望孩子的判决或者裁定来做,另一方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般会对那些不配合另一方看望孩子的个人或者单位,采取拘留、罚款这些措施,但不会强迫孩子和对方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