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不服工伤认定去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有两种审理期限。
一种是简易程序。要是案子符合一些条件,就用简易程序审理。比如被诉的行政行为是当场就作出的,或者案件涉及的金额在两千元以下,还有政府信息公开类的案件,以及那些事实明明白白、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没啥大争议的案件。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时,要在立案那天起的四十五天内作出一审判决。
另一种是普通程序。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话,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得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要是高级人民法院自己审理第一审案件要延长时间,就得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在判决书送到手里那天起十五天内,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是不服一审裁定,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天内,也能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要在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要是有特殊情况要延长时间,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延长的,就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