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是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拿到仲裁裁决书的15天里,能到法院去起诉。一旦过了15天再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这15天是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间,属于除斥期间,不会有中止、中断的情况,过了这个时间,当事人就没办法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这个劳动纠纷了。
2、当然啦,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超过了起诉时间,当事人可以跟法院讲清楚情况,并且拿出相关的证据。法院会看看这些理由能不能站得住脚,要是认为理由合理,就会受理这个案子。
3、要是没有合理的理由,法院不受理起诉,仲裁裁决就正式生效了,双方都得按照裁决书的内容去做。要是有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强制对方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