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单位不批准时,不同的离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算单位不批准,只要按规定完成通知义务,到时间就能离职,不用单位同意。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动者预告解除的权利。而且离职时,单位得给劳动者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还得在十五天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
要是因为单位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没及时足额发工资、没依法给劳动者交社保等,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那可以马上离职,不用提前告知单位,还能让单位给经济补偿。
要是单位以不批准离职申请为由,不给办离职手续或者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单位改正;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里要注意,预告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只要按规定通知,单位不能阻拦。而被迫解除合同是因为单位有错在先,劳动者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大家遇到离职问题,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合理合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