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抚养问题,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通常不直接强制一人带一个孩子。
要是夫妻双方能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比如约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愿。
若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考量父母双方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与子女感情等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像有严重暴力倾向、重大传染性疾病等,法院可能不会把孩子判由其抚养。即便一方各方面条件较好,基于子女意愿等因素,也有可能判决两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所以,法院不会简单地强制一人带一个孩子。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夫妻双方先积极沟通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抚养协议;若协商不成,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