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事务里,有时候会遇到合同没生效但已经部分履行的情况,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按照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就生效。要是合同因为没办批准等手续没生效,也不影响合同里关于履行报批等义务的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要是该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没履行,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要是一方已经部分履行了合同,而对方接受了,那这部分履行就是有效的,双方可能实际上形成了合同关系。履行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按实际履行内容继续履行相应义务,或者就已履行部分拿到相应报酬。
要是双方对合同是否生效有争议,又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来确定合同的效力。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综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还有实际履行情况等来判断。
如果最后确定合同不生效,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双方得互相返还从这部分履行中得到的财产。要是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就得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大家在合同履行中遇到这种情况别慌,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