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里,管辖问题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先说地域管辖。按照《民事诉讼法》,因为侵权行为打官司的,能去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侵权行为地包含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一般事故发生地既是实施地也是结果发生地。这意味着受害人有两个选择,既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也能到被告住所地起诉。选事故发生地法院,有明显好处,当地法院在查明事故经过、调取事故现场证据等方面更方便,毕竟事故就在当地发生,相关证据也多在附近。而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呢,在某些情况下,后续执行可能会更便利,比如被告的主要财产都在住所地。
再看级别管辖。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基层法院离事故发生地和当事人都近,当事人来参加诉讼活动更方便,法院也能及时解决案件。不过,极少数产生重大影响或者特别复杂疑难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才会由中级法院及以上的法院来管。
给大家提个实用法律建议,在闹上法庭选法院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对自己方便与否、证据好不好收集、执行难不难等因素。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