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简单说就是咱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补助金和按规定该拿到的补助金不一样,中间有个差距。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本人工资来算的。这里的本人工资,就是工伤职工在工作时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之前12个月平均每个月交社保的工资。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单位为了省钱,没按照劳动者真正的工资数去给员工交工伤保险费。这样一来,社保部门算出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比劳动者该得的少,这就有了差额。
要是碰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是有权利让单位把这个差额补上的。咱可以先试着跟单位好好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下来,也别害怕,还能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的时候,劳动者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实际的工资是多少,像工资条、银行发工资的流水这些都能当证据。有了这些证据,就能确定自己该得多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然后要求单位把少给的那部分补上。
给劳动者的法律建议就是,平时要保存好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工资的材料,万一遇到这种情况就能派上用场。要是和单位协商不顺利,要尽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别错过了维权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