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没结算时,可以这样处理。
当事人可以先自己协商。双方按照合同里价款、质量标准、交付时间这些约定的条款,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核算一下,确定好结算的金额和时间。很多时候,友好沟通能让双方基于合同的约定达成一致,顺利解决结算问题。
要是协商不成,要是合同里有约定仲裁条款,那就可以申请仲裁。把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提交给约定的仲裁机构,之后仲裁机构会按照法律来审理,最后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相对高效、专业的解决纠纷方式。
要是合同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证据有工作成果交付记录、验收文件、往来沟通记录这些。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审理案件。一般来说,只要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且交付了成果,定作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要是合同里价款约定不明确,就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算;如果是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那就按规定来。不过要注意,如果工作成果质量有问题,定作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