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破产”从法律上说就是进入破产程序。其对业主的赔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来。
先得确定债权。要是业主是商铺出租人,租金和合同违约赔偿等属于普通债权。要是业主是商铺所有者,商铺被破产企业使用且有占用问题,就涉及物权和相关债权。
破产财产清偿有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像破产案件诉讼费、为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的费用等。之后按顺序:第一是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等费用,还有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和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是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第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业主债权是普通债权,要在破产管理人规定期限申报,还要提供租赁合同、费用凭证等证据。破产管理人审查后,按最终确认的破产财产情况按比例清偿普通债权人。要是破产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
业主得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配合管理人工作,保障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