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效益不好要辞退员工,是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给补偿的。
要是公司因为经营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得提前30天跟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听大家意见,再把裁员方案上报给劳动行政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得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还高,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
要是公司没按法定程序来经济性裁员,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干或者合同没办法再履行,公司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 大家遇到这种事儿,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