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7年后被迫离职,用人单位该怎么赔偿,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单位就得给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所以工作27年,单位要支付27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员工想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就得继续履行;要是员工不想继续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要给54个月工资。
不过,如果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还高,支付经济补偿会按职工月均工资3倍算,支付年限最多12年。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要注意收集被迫离职的证据,先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