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后,有一段时期企业不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非工伤医疗期。医疗期时长怎么定呢?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得看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要是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医疗期是三个月;工作五年以上,医疗期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医疗期六个月;工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医疗期九个月;工作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医疗期十二个月;工作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医疗期十八个月;工作二十年以上,医疗期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比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员工,1月1日开始病休,那就在1月1日到7月1日期间累计病休满三个月,就算医疗期满。
员工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规定执行。要是非因工致残或患难治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无法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做劳动能力鉴定。
企业不能解除医疗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