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时的N+1补偿是有上限的。这里的N,说的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月数。简单来说,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而+1就是代通知金,也就是单位要额外多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有上限规定的。月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代通知金一般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定。要是上一个月工资不能体现正常工资水平,就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通常,代通知金也参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来限制。
在实际情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可以商量的。如果双方都同意,是可以在法定的补偿标准之上,协商出一个更高的补偿数额。所以大家遇到裁员补偿问题,心里要有数,也可以积极和单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