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伤残赔偿标准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赔偿项目有这些: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开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收入或雇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另外,还可能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具体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要是遇到道路交通伤残赔偿问题,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和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