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要是开除怀孕两个月的孕妇,大多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女职工在怀孕、生产、哺乳期间,单位不能按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 要是单位违法和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了,女职工有两种维权办法。一种是让单位接着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和自己的劳动关系,还要补发违法解除那段时间的工资。另一种是,女职工不想让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在单位干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照一年来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则给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 如果单位不愿意承担该负的责任,女职工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人民法院起诉,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这类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案件处理,可能会更加注重调解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更高效、人性化的方式保障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