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后,劳动合同是否能继续履行,经济补偿该如何算,是很多职场人关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厂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没法继续履行,这就算是客观情况出现重大变化。要是双方对于变更劳动合同谈不拢,工厂解除合同,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十二年。比如员工工作了10年,工厂通常要给10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不过,如果工厂搬迁不影响合同履行,员工自己主动辞职,那工厂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了。大家遇到类似情况,可对照这些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疑问也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