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跟公司打招呼就直接走人,也就是擅自离职,会带来不少麻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得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要是还在试用期,提前3天告知就行。要是不按这个规则来,没提前通知就离职,那就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这对劳动者自己影响也不小。一方面,可能拿不到经济补偿。要是自己擅自离职,是不符合领补偿条件的。另一方面,工资结算也容易出问题。公司可能会以没办工作交接为由,先不发最后一期工资,甚至可能扣掉一部分当作损失赔偿。而且,这还会影响个人职业声誉。新单位做背景调查时,原单位会如实说离职情况,这对找新工作很不利。
对公司而言,员工擅自离职会让工作衔接不上,影响正常业务。要是因此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招用员工花的费用、给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要是双方另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还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所以啊,咱建议想要离职的劳动者,按法律程序走,和公司做好工作交接,这样能避免很多法律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