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否给予补偿,这是很多打工人在意的事儿。一般来说,公司得给经济补偿。按照《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规定,除公司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合同到期终止,公司要支付补偿。
经济补偿的算法是,根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公司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也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要是公司提出不低于原合同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公司就不用给补偿了。举个例子,原合同月薪 5000 元,工作环境也不错,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维持月薪 5000 元以及其他条件不变来续签,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大家遇到合同到期的事儿,多留意公司续签的条件和补偿规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