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有时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会不小心给他人造成损害,这时候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种情况下由监护人来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要是监护人已经尽力履行了监护职责,那么可以适当减轻他的责任。
这中间还涉及到被监护人财产的问题。要是被监护人自己有财产,那就先从他的财产里拿出钱来支付赔偿费用。要是财产不够,剩下的部分就由监护人来赔偿。这样的规定很合理,既保障了受害人能拿到应有的赔偿,也不会让监护人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
打个比方,被监护人把别人打伤了或者损坏了别人的东西,人家要求赔偿,这时候就得先看看被监护人有没有财产,有的话就先用他的财产赔。要是不够,监护人就得自掏腰包补上。
在确定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要按照过错推定原则来办。也就是说,监护人得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才有可能适当减轻赔偿责任,但责任是不能完全免除的。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情况,像监护人有没有能力监护、被监护人干的事儿是啥性质、当时处在什么样的环境等,来判断监护人有没有尽到责任,以及能减轻多少责任。
法律建议:监护人平时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多关注被监护人的行为和动态,避免发生侵权事件。一旦发生,要积极证明自己已尽到监护责任,以减轻可能承担的赔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