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裁决在一些情况下属于终局裁决。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是追讨工伤保险待遇,且争议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数额,仲裁裁决就会是终局裁决。这里判断是否超过标准,是对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分项计算,每个项目的数额都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才行。
举个例子,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项目单独计算时,只要金额都没超过上述标准,那这个工伤保险待遇裁决就是终局裁决。
终局裁决作出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后续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者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天内可以去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一般不能直接起诉,不过要是有证据表明仲裁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法定情况,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