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收解除劳动关系的快递,一般能算送达。按照《民法典》的说法,不是当面直接说的意思表示,送到对方那里就开始生效。要是用数据电文来表达意思,对方指定了专门接收数据电文的系统,那数据电文进到这个特定系统时就生效;没指定特定系统的,对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数据电文进到自己系统时生效。
2、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送达这件事上,快递就是用来传递信件或文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给的有效地址去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快递到了劳动者能控制的地方,像家里或者单位,就相当于通知“到达”了。就算劳动者拒收,也改变不了通知已经到了他能控制范围的事实,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通知送达。
3、用人单位得留好快递单据、物流信息这些证据,证明自己是按合理程序、用有效地址寄的通知,这样能避免之后产生纠纷。要是用人单位没办法证明送达地址是有效的,或者故意选劳动者很难收到通知的地址去寄,那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有效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