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义务不能直接当作合同就解除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实是违约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规定,那就要承担继续把合同履行完、采取补救办法或者赔偿损失这些违约责任。
而合同要解除,得满足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才行。法定的解除情形有好几种。比如说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还没到的时候,有一方明确说自己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通过行为表现出来不打算履行;有一方拖延着不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对方催促,在合理的时间内还是没履行;再有就是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严重到让合同目的都没办法实现了,那另一方就有权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就是合同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商量好了解除合同的事由。等这个事由出现了,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不履行合同义务本身并不直接意味着合同就解除了。不过在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的时候,可能会导致合同解除。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守约的一方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行使解除权,像要通知对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