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补偿金的计算依据里,不把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长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应该拿到手的工资来算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这些以货币形式发放的收入都包含在内。不过,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并不是直接发给劳动者的钱,这是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履行的社保缴纳责任,不算在劳动者的工资范围内。所以在计算劳动补偿金的时候,不会把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算进去。
3、举个例子,要是劳动者每个月工资是5000元,单位每个月给他缴纳1000元的社保,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标准就按5000元来算,而不是6000元。从法律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来看,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劳动补偿计算的边界,避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因概念模糊导致的纠纷,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劳动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